金融系统作为国家经济运作的主干,其从成立伊始,安防工作就为重中之重。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已安装了完备的安全防范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可分为:一是电子防盗报警系统,其负责在异常情况发生时产生声响等告警信息,或者通过网络自动将一系列异常信息传送到安保、公安部门,便于及时采取措施、阻止犯罪;二是电视监控系统,其负责记录营业场所周边的人员活动和业务过程,便于在有异常情况发生时,提供解决和侦测的依据。
前台视频监控系统,在安防术语上一般称为:银行柜员制视频监控系统。目前银行营业所实行单收付柜员制有效地防止了传统的出纳、复核双柜员多环节带来的人员及时间上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但复核环节的减少势必造成单柜员工作压力的增大。随着银行金融机构交易越来越频繁、现金流动数量越来越大,对柜员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经过多年视频监控系统的实际应用,各大银行越发注意到了柜员制视频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柜员制视频监控系统不仅仅是对人、物的监控和一般意义上的安全防范,对业务数据的监控逐渐变得越发重要。据不完全统计:前台发生业务差错或者客户纠纷,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录像来寻求解决依据的比例近乎100%。由此可见,柜员制视频监控系统已超出一般安全防范的意义,业务监控的意义越发突出。在全备的安全防范系统的阻吓下,毕竟“盗抢”事件不常发生,而前台差错事件不可避免、时有发生。
公安部在2004年9月22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防护等级划分为1、2、3三级,在1、2、3级防护要求中均提出: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
现阶段柜员银行柜员监控系统采用一台摄像机拍摄、记录营业柜台场景,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柜员操作,但无法清晰识别交易钱款数量、存取款账号等工作信息。一旦发生差错或者纠纷,回放录像不能提供关于现金数量、币种、告警、账号等信息,对解决这类前台业务纠纷基本没有形成大的帮助。现实中就有四川南充法院在银行无法提供清晰细节录像的情况下,不得不使用点钞机模拟点钞,通过计算点钞机工作时间来判断取款数量,判决用户多款返还的案例。营业场所负责人遇到如此无法准确判断责任方的情况也往往束手无策。前台柜员得不到有力的支援,往往迫于工作压力而忍气吞声、息事宁人。柜员思想波动、上下级工作矛盾的现象普遍存在。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在监控画面中看清钱款交易数额及账户信息,客观真实的反应柜员操作实际情况。为了解决点钞机数据记录问题,先后有多种方案提出:(1)大屏幕显示;(2)增加监控点;(3)点钞机字符叠加器。其中大屏幕显示方案是采用大体积的LED屏作为外显显示点钞信息,放置在该柜员监控摄像机视场内进行记录录像。该方案由于LED多采用动态扫描技术方式,因帧扫描不同步会导致数据残缺跳闪、无法清晰辨识的情况,另外LED大屏幕也导致本来拥挤的台面空间更加紧张,因而很少被银行采用。由于目前银行监控设备规划基本到位,录像资源的空间、路数有限,许多录像设备缺乏扩展能力,也极少采用增加监控点方案。方案(3)从点钞机外显接口提取数据,采用字符叠加方式将其叠加到对应柜员的监控视频中,既节省空间又具有较强的实施可行性,已成为点钞机数据记录的主流方案。
智能全兼容型点钞机字符叠加器设备可以将柜员每笔收付操作情况以图像的方式实时记录下来,监控画面中包含存取款账号、点钞数量等工作信息,不遗漏任何细节场景,一旦发生多付等账款差错,可以通过重放录像进行查找、更正。通过提供有力的图像证据来解决客户纠纷,达到维护职工权益和提升单位形象的目的。
|